圣经的四个特征

 

 

 

 

圣经的四个特征

 

/陈俊迈

生命季刊微信专稿

 

1.圣经的权威性

圣经的权威意思就是:

 

1)不信从全部圣经就是不信从神。我们不可以选择性地信从,譬如说:耶稣的话我听,保罗的话只作参考;因为耶稣对祂的门徒说:若遵守了我的话,也要遵守你们的话(约1520);或像有人说:神的作为的权威高于祂的话语,或者反过来说:神的话语权威高于祂的作为。

 

2)圣经是真理,是判断一切是非的终极标准。耶稣向父神祷告:你的道就是真理(约1717)。我们必须以圣经的原则来检查和纠正我们的生活和世上一切学问,而不是像现代自由派的圣经学者那样,用自己的生活经验或科学,心理学等来检查圣经。

 

3)我们传福音,或讲道的权威只能来自于圣经,而不是其他任何学问或技巧。

 

一个绝对权威的证明必须是它自己,如果有其他东西能证明它,那么它就不是绝对权威。圣经自己证明是被神所默示的,这是圣经权威的根本来源:

 

1)圣经中先知和使徒的职分证明他们是神特别拣选的人,为了传达神要他们传达的话。如摩西,神对他说:凡我所吩咐你的,你都要说(出71-2);同样的事也发生在其他先知身上。到了新约时代,虽然使徒们没有像旧约先知那样明确地得到神话语的直接供应,但使徒们知道他们所说的不是出于人,而是来自神。如保罗说:我素来所传的福音不是出于人的意思。因为我不是从人领受的,也不是人教导我的,乃是从耶稣基督启示来的。(加111-12

 

2)旧约圣经中许多是神要先知写下来的话,如神对摩西说:你要将这话写在书上作纪念,又念给约书亚听。(出1714)如神对以赛亚说:现今你去,在他们面前将这话刻在版上,写在书上,以便传留后世直到永永远远。(赛308)在新约圣经中,许多经文指出圣经是圣灵的作品。如保罗说: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(提后316),这里,保罗指出整部圣经是神所默示的,原文默示神的呼吸,即神的话;彼得也说:第一要紧的,该知道经上所有的预言,没有可随私意解说的,因为预言从来没有出于人意的,乃是人被圣灵感动说出神的话来。(彼后120-21

 

3)耶稣基督肯定旧约圣经是神的话,祂说:律法的一点一划也不能废去,都要成全,意思是圣经中的每个字(希伯来文中最小的字母י  都是正确的,不能改变的(太517-18);耶稣还指出:摩西的律法,先知的书,和诗篇上所记的,凡指着我的话都必须应验。(路2444)这就是说:旧约圣经中最重要的启示是预表基督的降临,而新约就记载耶稣基督一生的事实。

 

4)使徒们认为当时已经流传的新约书卷与旧约圣经有同等神圣地位。保罗在提前518中同时引用了旧约申命记254和路加福音107两节经文,在保罗眼中,它们同等重要。彼得认为保罗所写的书信如同旧约圣经,是不应该强解,如同强解别的经书一样(彼后315-16)。

 

2.圣经的无误性

 

无误Inerrancy)的意思就是圣经没有说过任何与事实相违背的事,也就是说:圣经是完全真实的。这里真实的含义是神所默示的作者当时写的是真实的观察,如在地球上的人用肉眼所观察到的天象,不一定符合现代用望远镜所观察到的天象;真实地估算当时事件发生的年代和人数,不一定与事后计算的年代和人数完全吻合;而且,每个人记载他所看到的是真实的,不一定与别人看到的完全一致。有的圣经作者对当时社会行为的回答是真实的,不一定符合现代社会的道德标准,但神允许写进圣经中有神的美意。总之,圣经对每一件事说的完全是真话,没有谎话和假话;也绝不误导人。我们可以拿圣经与耶稣作一类比:神的话语(道)借着圣灵通过人的母亲成为耶稣,祂是无罪性的,是神人两性完美的结合。神的话语借着圣灵通过人的作者写成圣经,它是无误的,具有神圣性和不同作者写作风格完美结合的特征。

 

讨论圣经的无误是涉及到我们信仰的根基,对每个人都有切身关系:

 

1)如果我们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,但又不相信圣经是无误的;那么,我们所相信的神就不是全知或全能的。因为,作为圣经真正作者的神居然不知道祂所默示的作者写错了,或者就是神没有能力去纠正作者的错误。这个问题的严重性直接影响我们的信仰。所以,相信圣经是神所默示的,就一定相信圣经是无误的。否则,我们信心的根基就不是建立在真实基础上。

 

2)如果圣经是有错误的,如近代那些不相信圣经是神作品的人的观点;这就对我们信仰的基本教义产生怀疑。因为,两千年来基督教的先辈们都相信圣经是无误的,并根据这一事实,产生了我们信仰的基本教义:如三位一体神,神人两性的耶稣等。所以,圣经无误性是建立我们信仰教义的基础。

 

3)究竟是神还是人有资格来判断圣经有没有错误?我们认为是神自己才有资格作这个判断。而人常常犯的错误:不是把神拉下来与人一样,或者,就是把人升高与神平等,这样,人就可以对神评头论足。所以,这问题讨论的本身就涉及我们信仰和道德。

 

4)如果一个人认为圣经有错误,不管他认为圣经错误的大小如何,圣经就不能成为这人的绝对真理和是非判断的终极标准,因为他实际上已经比圣经有更高权威,不管他本人是否意识到,实际上他已经逐渐在失去基督教的信仰。所以,我们不要认为圣经无误的讨论是神学家的事,这问题与我们灵命直接有关。

 

3.圣经的清晰性

 

一般人,不管他文化的程度如何,若认真读圣经,都能明白神要人做什么和人应该如何回应神。圣经已向我们表明其清晰性:你的言语一解开,就发出亮光,使愚人通达。(诗119130)这里,愚人不是指智力低,而是指容易犯错误的人,通达就是有智慧。问题是如何解开而得着亮光,唯一的途经就是圣灵的帮助,有人称之谓圣灵的光照。因为,圣经是圣灵默示的,圣经成为正典是圣灵的工作;那么,要明白圣经就必须借助圣灵。保罗说:圣灵是将属灵的事讲给属灵的人听,属血气的人不领会神圣灵的事,反倒以为愚拙,并且不能知道,因为这些事唯有属灵的人才能看透。(林前213-14)。所以,圣经清晰性的定义是指:圣经能借着圣灵使寻求神帮助的人,明白圣经的教训。关于圣经的清晰性,有两个问题需要讨论:

 

为什么同一句圣经有不同的解释?大约有两个原因:

 

1)不少人的解经不是按照正常的读经方法进行,如理解一句经文,首先应该根据上下文来读,起码是根据一个段落,甚至一章或整本书卷来理解这句经文的本身意义;然后,才谈到现代的应用。这个读书方法不是专门为读圣经而设的,这个方法是读任何书,不管是科学著作,还是小说都应有的方法和态度。否则,各人自言自语,没有共同背景。

 

2)各人所得解经资料的来源不同。我们不同意把阅读解经书看为错误,以为一切自己从头开始才是学习圣经的正确态度。这种观点是不明智的,我们所有人的知识都是建立在前人知识的基础上;不可能自以为学习圣经只靠自己的圣灵光照就可以了,这样做也是不明智的。神在两千年来兴起许多祂的仆人圣经学者来注释圣经,使用神所赐给他们在文化、历史、语言等方面的恩赐,来帮助我们更清楚明白圣经,也为捍卫圣经打了美好的仗。所以,我们应该使用神给我们留下的丰富资源,使我们能更快、更正确理解圣经。问题是我们如何鉴别这些解经书是符合基督教正统信仰的,这就需要用我们信仰的基本教义,如三位一体的神,耶稣基督的代赎和圣经无误等,来鉴别。所以,正统的教义和基本的神学知识是对每个基督徒都是必须的。

 

为什么我们会错误解释圣经?下面这些原因是值得我们警惕的:

 

1)我们常常急功近利,急于求成来使用圣经,要圣经为我们服务,即使,我们的目的是好的,但我们没有以祷告的心来读圣经,没有以谦卑的心寻求神的旨意;更有甚者:有人用圣经是为了自己不愿悔改的罪行找借口。

 

2)缺乏对信仰应有的认真态度:信主多年,但从来没有认真读过圣经;或者,读了许多遍圣经,但不知道自己信的是什么样的神。这样的基督徒很容易错误理解圣经。

 

3)因为没有基本的教会历史和神学知识,容易被错误的、偏激的传道人或神学书所影响。

 

4)被无知的好奇心所驱使,对那些圣经中没有答案的、属于神奥秘的事随意解释。

 

5)我们为了适应现代基督徒的需要,或吸引福音朋友,有意无意地把圣经经文的原意缩减,压低,甚至曲解。所以,圣经是神圣的,要正确和准确理解与传讲圣经,这人应先被圣灵洁净,以谦卑祷告的心,让圣灵借着圣经向我们说话。

 

4.圣经的充足性

 

圣经的充足性表达了三方面的意义:

 

1)人若想要真正认识神,圣经所提供神的启示是充分的,虽然借助自然界,能体会到神的存在,但要真正认识是怎么样的一位神,只能靠圣经。

 

2)在人生中的每一个重要主题,圣经都提供了充足的答案。圣经使人“有得救的智慧”,“教训,督责,使人归正,教导人学义”,并“叫属神的人得以完全,预备行各样的善事。”(提后315-17)所以,从人的生死存亡的问题,到如何在世界上生活的各样伦理道德问题,圣经,唯独圣经提供了最充分和最终的答案。

 

3)圣经的充足性还表达了一个重要观念,就是人不需要在神已经说过的话上加添什么,神也不允许人这么做。“祂的言语你不可加添,恐怕祂责备你,你就显为说谎言的。”(箴306)“凡我所吩咐的,你们都要谨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删减。”(申1232)神的最高和最终启示就是耶稣基督,神的启示在圣经中已完成,从这个意义讲,圣经是封闭的;所以,在圣经的最后一卷书启示录中,使徒约翰不允许任何人在神的启示上加添或删去任何话(启2218-19)。

 

圣经的充足性对我们的信仰生活很重要:

 

1)激励我们遇到任何问题首先从圣经中找答案。凡圣经中有明确答案的,就不打折扣地执行,如教会弟兄彼此相爱;凡圣经中没有明确答案的,按圣经中所阐述的有关原则来做,如基督徒要不要十一奉献;凡圣经没有提到的事,凭着在神面前的无亏良心和常识去做。

 

2)警诫我们不要为圣经加添什么。如“因信称义”:不可在得救的条件上,加添要“痛哭”才算真悔改等。又如圣经没有禁止的,就不是罪;如看电影,我们可以说:要注意远离试探,但不能说,“看电影”就是罪。

 

3)提醒我们不要相信圣经以外的所谓“次经、伪经”,更不要相信现代的所谓新的“神的启示”。

 

陈俊迈 来自中国大陆,现居美国,为教会长老,生命季刊董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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