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灵修:你当如何舍己跟从主?

 

 

今日经文: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。(太16:24)

 

这里主说出了一条道路是祂自己要走,而且跟从祂的人也要走的,就是“十字架的道路”。在这段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词,可以说是“十字架道路”的内容、要求与关键,那就是“舍己”。

 

主是以毫不含糊、毫无通融地语气说的:“若有人要跟从我,就当舍己……”意思就是说:要么不跟从我,要跟从我走这十架道路的就当舍己。“舍己”是背负十架的先决条件,没有讨价的余地。“舍己”顾名思义,就是舍弃自己,也可以说是拒绝自己,否定自己。不能舍己的,就谈不到背负十架。主说:“你们要进窄门。因为引到灭亡,那门是宽的,路是大的,进去的人也多;引到永生,那门是窄的,路是小的,找着的人也少。(太7:13-14)”不肯舍己的人,也必走不上这条窄路。这条通向永生的窄路,也就是保罗勉励众教会,所应当竭力奔跑的那一条路。保罗着重提出几项奔跑争胜的要求与条件,这些要求总结起来,仍不过是“舍己”之涵义中的几个具体的方面而已。

 

“你要和我同受苦难,好像基督耶稣的精兵。凡在军中当兵的,不将世务缠身,好叫那招他当兵的人喜悦。人若在场上比武,非按规矩就不能得冠冕。”(提摩太后书2:3-5)

 

选民在神面前的地位,除了蒙召作子民外,又是耶和华的军队(参见出12:17)。旧约时代的选民,是今日教会的预表,我们这些本来不是子民的,因着耶稣基督的救赎,成了神的子民;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同时也是神的军队,元帅乃是基督,召我们当兵的就是祂。保罗勉励提摩太,让他知道自己不但是基督的一个士兵,而且要作一个精兵。“精兵”不是混在军中滥竽充数的,而是优秀的战士。当兵的怎样不将世务缠身,叫那召他当兵的人喜悦,我们在凡事上也当讨主的喜悦。因此,作为一个精兵,首先的一个要求,就是“不将世务缠身”。

 

一个士兵入伍,必须离开家庭和他一切的事务,来投入集体的军队生活,受着严格的训练,同时,也不能依己之所好,随心之所欲,必须严守军纪。所以保罗接着又用比喻说:“人在场上比武,非按规矩就不能得冠冕。”“规矩”就是法则,新约时代的教会,虽然在基督里已从旧约的律法中,得到了释放与自由,但是基督的律法(加6:2)这个重在精义的生命之法则,是更加坚强有力的,显示出神的真理、权能与永恒性,仍然要求着一切信从祂的人,谨守遵行。

 

主说:“一个人不能事奉两个主。不是恶这个爱那个,就是重这个轻那个。你们不能又事奉神,又事奉玛门。”(太6:24)曾有一个少年人来求问主,当作什么才能得永生的时候,主命他遵守诫命,他说:这些他都已遵守了,主说:“你若愿意作完全人,可去变卖你所有的……你还要来跟从我。(太19:16-21)”

 

有位弟兄说,“变卖所有”的意思,并非必须将身家财产和一切养生之物全部弄光,彻底破产,才配作个基督徒,从精意上理解,应是除去一切在主以外,会缠累我们的心的东西,“因为一生的果效,是由心发出”(箴4:23)。我们应当承认,属地的吸引,对每个亚当的后裔来说,有着多么自然的权势。且不说肉体的情欲、眼目的情欲与今生的骄傲等等的诱惑,即使是最合法的人伦关系和情爱,在一定的情况下,都会占据我们的心,并从我们的心中夺去了主的地位。主说:爱父母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;爱儿女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(参见太10:37)。

 

或有人要问,主既然命令门徒要彼此相爱,“爱”是律法的总纲,又是主的命令;那么爱父母、爱儿女、爱人是人情、伦理之常,主命令我们孝敬父母,主岂能自相矛盾呢?不,决不。请注意这里两个字:“过于”。主乃是说,爱父母、爱儿女过于爱我的,不配作我的门徒。另一处记载主说:“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姐妹和自己的生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”(路14:26,27)“你们无论什么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。”(路14:33)看见么?爱父母爱儿女爱……这都是最基本最合法的爱,但不能过于对主的爱;反之,主要求我们爱主,却当“胜过”这一切。

 

哦!祂实在是配得这样的爱。因为祂先爱我们,且为我们舍命!主对那少年人说:“你若愿意作完全人”,这是进一步要求。作为一个精兵必须不将世务缠身,好叫那召他当兵的人喜悦。一切合法的世务若在我们的心中高过了主的地位,构成了心中的缠累,就都会成了灵命的亏损和天路的障碍。“你还要来跟从我”,这是一条十架窄路,主呼唤着爱祂的人,跟从祂走。

 

选自多力“勇奔天程”,《生命季刊》第31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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